罵網友「髒魚」又轉傳性愛片 2男辯帳號被盜法官打臉
張姓男子和陳姓女網友鬧翻,2022年4月7日將陳女照片跟洗衣板及其他女性身體合成後放上臉書社團,隔4個月後又在同一社團發文,暗指陳女「髒魚」,高雄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張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違反個資法部分,則處8月徒刑。
判決指出,張男和陳姓女子、林姓男子及另一名女子A女都為網路認識的好友,2021年12月間,張男取得A女性愛影片,他便將影片轉傳給林男,林男收到後見獵心喜,又透過社群媒體轉傳,讓A女性愛片在網路流傳。
隔年4月間,張男因故和陳女鬧翻,將陳女照片跟洗衣板及其他女性身體合成後放上臉書社團,發文稱「老老鱷魚皺又厚 無胸平平大顆豆 沒有腦袋嘴又臭 弄完老蠔搞老得 得終博凱排隊著。」
隔4個月後,張男又在同一社團發文,「有一隻低能髒魚居然告錯人了...有那個髒魚的地址的!麻煩私訊我,我好提供給對方!」氣得A女、陳女接連對張男、林男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張男宣稱該篇發文帳號早就無法使用,貼文並不是他發布,發文帳號早就無法使用;林男則稱他帳號被盜,發文者不是他。
但法官認為,盜用帳號者為了避免原使用者取回使用權,應會立刻將帳號密碼變更,若張男帳號遭他人盜用、本案2次貼文均非其所為,他大可在可登入臉書帳號時將貼文刪除或澄清,兩人供詞不足採信。
法官檢視雙方證詞,認定兩人應無帳號被盜情形,張男部分公然侮辱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違反個資法部分,則處8月徒刑;林男則依違反個資法判刑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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