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影/狠砍前女友數十刀奪命 台中17歲少年下午訊後移送少年法庭
台中市沙鹿區駱姓少年狂砍顏姓前女友命案,警方完成訊問後,由於駱未成年,基於保護少年原則,下午3時10分移送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將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不適用國民法官制,若認定涉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罪,才將裁定移送檢察官偵辦。
17歲駱姓少年持刀殺人案,顏姓女大生身中數十刀後當場斃命,駱男行凶後騎車逃逸,清水警方上午帶同駱男去多個犯案地點了解案情,下午將依殺人罪嫌移送少年法庭,但對於駱男的犯案動動機,基於保護少年的原則,並未多做發言。
但駱姓少年父親今天再度來到清水分局關切兒子的案情,中午離開清水分局偵查隊時,無奈地表示,「我也不願意發生這件事」,但當現場媒體追問「是否要向死者家屬道歉?」駱父都並未正面回應,立刻搭上一輛白色轎車離去。
警方今天通知駱父等家屬到案製作筆錄,下午1點左右,駱父和2名女子一起離開分局,被認出後駱父才說:「我不方便說,交給司法,也不願意讓這件事發生。」此時,一輛白色轎車從車陣中竄出,並急停於路中,將駱父接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