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 3.0草案 環團點名3項不及格

環境部昨召開二○三五年國家自定貢獻 (NDC3.0)草案座談會,環保團體指出,國內用電需求逐年成長,能源部門減碳成效不容樂觀,草案有三項檢核結果不及格,包含未說明其他化石燃料的汰除規畫,也缺乏當責機構,減碳應提升到百分之五十二,才能符合二○五○淨零路徑。
根據巴黎協定,世界各國將在今年提交第三版國家自定貢獻,NDC3.0將成為全球氣候行動的關鍵。台灣雖然非巴黎協定締約國,但為了接軌國際減碳趨勢,提出我國二○三五年國家自定貢獻草案,目標二○三五年與基準年二○○五年相比,國家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少目標最多百分之四十。
荒野保護協會專員黃嘉瑩表示,二○三五年減碳目標並不合理,應訂更積極的數字,也應以碳稅取代碳費,稅收可以提高政策可行性和環境需求,例如補助獎勵低碳與負碳技術研發等,也必須要走到能源總量管制的方向。
台灣氣候行動網络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表示,NDC3.0草案有三項不及格,其中最嚴重的是減量目標不符合二○五○年淨零路徑,根據美國西北太平洋國家實驗室GCAM整合性評估模型分析,二○三五年減量目標須提升至百分之五十二。
趙家緯說,第二項不及格是未針對能源、運輸及工業部門等關鍵部門,訂定明確減量目標與策略,尤其排碳量最高的製造部門隻字未提,且也缺乏當責治理機構,未說明如何落實跨部會協調機制。
趙家緯還提到,草案另有兩項進步空間,包括未提出二○三五年的碳定價規畫,亦未提出化石燃料補貼汰除、具體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等。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葉品咸表示,地方政府包括高雄、桃園、台中、新北等都加入脫煤者聯盟,建議NDC3.0草案應對製造部門製程使用的燃煤鍋爐具體承諾脫煤的政策和經費等。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無論是二○三○、二○三二或二○三五年的目標,都是依照二○五○淨零目標,考量經濟成長、人口成長、減碳作為等所設定。到了二○三五年,電力需求必須低於三五○○億度,非電力需求則應加速低碳燃料轉型與運具電氣化、汽電鍋爐用煤減量,以及燃煤發電占比減少至百分之九等。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目前已沒有新的燃煤電廠興建規畫,電力需求上,是否三五○○億度還有下降空間,各部門應先盤點用電需求,再來進行電力供給面的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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