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奪命! 石崇良:手術須大外科資格
醫美糾紛頻傳,衛福部長石崇良昨表示,將修正特管辦法,年輕醫師畢業後需完成一般醫學訓練(PGY)二年,不能直接投入醫美醫療。再者,所有「手術型」醫美療程,執刀醫師須具備大外科專科醫師資格與證書,此宣示也為醫美界投入震撼彈。
台北市一名中年男子接受陰莖增大術時不幸死亡,引發爭議,石崇良昨參加醫改會廿五周年活動時表示,將依醫學美容不同風險採取分級管理,提出未來修法四大方向,新制預計十月完成修正,最快今年年底上路。
首先為「依醫美風險分級,規定醫師執業資格」,即使只是低風險的醫學美容療程(針劑注射、雷射光電),執行醫師也需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二年,不能一畢業即投入醫美行為。
至於手術類醫美療程,根據現行制度,除最高風險手術外,其他手術並未限制執刀醫師資格,導致任何科別醫師都可做醫美手術。未來將規定所有「手術型」醫美療程,執刀醫師須具備大外科專科醫師資格與證書。
針對大量抽脂、大面積拉皮等高風險醫美療程,石崇良表示,將修訂特管辦法,要求執行業務的醫美醫師,除了上述規定的醫師資格,還需完成特定的專科醫師訓練才能夠執行。新制上路後,凡是不符合新制資格的醫師,其所屬醫美診所必須強制通過醫策會「醫學美容品質認證評鑑」,通過後,方可繼續執行醫美業務。
第二、「發生重大事故,啟動調查與監督」,若醫美診所發生重大醫療事故,衛生局依醫療法第二十六條啟動調查,要求限期完成改善事項;該診所須強制接受為期四年的醫策會「醫學美容品質認證評鑑」。
第三、「公開不良紀錄,防杜規避查詢」,若醫美事故經查違反醫療法,並遭處停業或廢止營業執照達三個月以上,或五年內累計三個月以上者,將在公開平台揭露診所、醫師姓名等資訊。
第四、「醫美事故費用不再由健保全額負擔」,目前醫美事故後所衍生的醫療費用由健保全數負擔,顯然不公。將啟動代位求償,避免健保資源被濫用。
▪️樺加沙增強逼近有颱風假?吳聖宇:3縣市恐列陸上警戒範圍
▪️樺加沙增為強颱...最新路徑曝光! 氣象署:暴風半徑擴大
▪️颱風假?北市估樺加沙陸警機率 外圍環流風雨最大時間曝
▪️颱風樺加沙今增為強颱!氣象署:「這2天」影響最明顯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