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樁全國破1.2萬槍 交通部加速建置、年底挑戰1.5萬槍

為建構電動車友善交通環境,並滿足日益成長的電動車充電需求,交通部積極推動各縣市加速建置公共充電設施。截至目前,已核定補助公共充電樁4,768槍,其中1,653槍已完成啟用。截至114年7月底,全國公共充電樁總數已達12,334槍,對應同期電動小客車登記數110,768輛,車樁比為9:1,優於歐盟建議之10:1;其中快充車樁比為33.9:1,更顯著優於歐盟建議之80:1。
交通部指出,為積極推動我國淨零目標,也正在積極推動公共充電樁的設置,盼藉由公部門帶頭,進而帶動民營企業也能設置我國充電樁的數量,對於提升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數量,已於2023年9月13日發布「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在上述辦法施行兩年後,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充電專用停車位數量須達小型車停車位總數之2%以上;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則應達1%以上。
根據交通部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充電專用停車位設置比例為1.9%,若含已完成向台電申請、待送電之格位,比例可達2.4%。在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方面,全國應設置比例達1%的場站共942場,其中381場已達規範,達成率為40%。
交通部路政道安司副司長廖振遠分析部分停車場延宕設置充電樁原因,主要受限於台電用電申請與送電進度,以及部分民營室內停車場因住戶對公共安全有所疑慮而影響。
交通部說明,目前除已協調台電公司透過專門窗口,加速辦理供電作業外,亦請內政部消防署協助釐清及消除相關公安疑慮,以利加速推動,確保部分已建置但尚未啟用之公共充電樁能於2025年底前全面投入服務。
此外,先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已初審通過停車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公共停車場如果違反「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可處負責人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如果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得處30日以下的停業處分。
交通部路政道安司科長朱大慶說,該法規仍在立院審查中,待三讀過後才會正式上路,目前仍是先以輔導方式宣導業者需要設置充電樁。此外,對於今年的公共充電樁設置目標,按現在的進度來看,有望在今年底突破1.5萬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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