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條例修法盼增惡房客條款 內政部:續蒐集意見

內政部預計月底提出租賃條例修法,提升房客權益保障。內政部今天說,近日舉行座談會時,有與會團體盼修法也兼顧房東權益,針對惡意欠租、吸毒違法等惡房客增訂提前終止租約條款,未來修法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完備法制。
為提升房客權益,內政部日前表示將於月底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重點包含保障房客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強化租屋雙方權益規範3大重點,希望保障租屋族能穩定安居,避免因部分房東不合理漲租、限制續約條件或拒絕申請租金補貼等情形發生,房客因而被迫搬家或放棄自身應有的合法租屋權益,透過修法,引導租屋市場朝長期穩定方向發展。
內政部日前針對修法舉行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內政部說,與會團體在座談會中指出,修法應同時兼顧房東正當權益,避免少數不良租客的惡意行為,建議針對房客有違法如吸毒或擾鄰等違規行為時,增訂房東得提前終止租約的條款;房客如有惡意欠租等情形符合法定終止租約且房客拒絕搬遷時,需訂定遷離相關規定。
此外,與會團體也有提出放寬房東因自用需求收回房屋、短約租期、租約登記、優先承租權、提供房東租稅優惠等相關建議。
內政部表示,未來將持續蒐集各界對於修法的意見與建議,並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希望透過修法完備租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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