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公式錯誤 陳雪生提修法改分母:口水戰沒意義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今年分配地方統籌分配款出現爭議,有地方政府反映短少,行政院稱此為公式錯誤造成。國民黨立委陳雪生開第一槍,欲提案修法財劃法,解決公式錯誤。陳雪生強調,他沒有責怪誰或是生氣,不管是立法院錯、行政院錯,要解決問題,既然錯誤已造成,口水戰、政治戰沒有意義。
本次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時,出現縣市「應分得而未分得」的短少情況,政院將矛頭指向公式錯誤。當中,錯誤是「分母錯誤」,例如統籌分配稅款收入約有9成要分給本島19個縣市,分母部分卻是以全國22縣市計算,離島三縣市也同理。為解決離島應分得而未分得的問題,陳雪生提出修法草案,以修正分母錯誤。
根據陳雪生提案的立法理由說明,為明確法律定義,財劃法第16條之1第3項第1款各目新增「不含離島」文字。按立法意旨,在於保障離島縣市財政自主性並縮小與台灣本島各縣市的財務差距。
其立法理由提到,離島三縣市指標計算公式的分母按「各直轄市及縣市(22個縣市)計算」,致有未能分配完畢之數,與立法意旨有所出入,故將第16條之1第3項第3款各目中,原分配方式列明「各直轄市及縣(市)」的文字改為「離島三縣(市)」。
該理由也指出,為有利離島三縣(市)於明年度獲得分配,故於第16條之1第4項新增但書,利財政部於本修正案通過後,得以儘速完成統籌分配稅款推估數。因此,第16條之1第4項新增,前段規定因修法而造成情事變更,不受會計年度開始4個月前通知各該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政府之限制。
陳雪生說,2.5%是220億,當中金門、澎湖分較多,馬祖(連江)分較少,他也妥協,他也願意,三個離島已協調好。對於藍委自己提案修法是否形同自認錯誤,他說,不是每個人都是會計專家,藍營裡面似乎是覺得是否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動手腳,各說各話,他不管怎麼說,不管是立法院錯、行政院錯,要解決問題,既然錯誤已造成,追那個有什麼意思,口水戰、政治戰沒有意義。
陳雪生表示,各縣市年底要編預算,要有依據,依照財政部所公布的統籌分配稅款,馬祖沒辦法編預算,本來財源就不足了,這樣預算編不下去,所以他才很急,他沒有責怪誰或生氣,也沒什麼好生氣的。分母弄錯,300多億分不出去,改過來就好了。他也不覺得行政院長卓榮泰約見這些縣市長,能談出什麼東西,因為三讀通過的法律就在那裡,行政院長能改變嗎?解鈴還須繫鈴人,立法院修法通過就好了。
陳雪生強調,追溯四個月很重要,現在是9月,修法完成可能是10月,差了1個月,明年這個錢就用不上了,他的意思是離島有120億還沒分配的錢用不上,不光離島用不上,中央政府也用不上,因為繳回國庫,因此修法會修「不追溯四個月」,通過則行政院照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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