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劃法爭議延燒 桃園堅持公式沒問題?副市長親上「數學課」解惑

新版財劃法爭議不斷,各界多批評公式有誤,但桃園市長張善政及副市長王明鉅皆多次表示公式無誤,引發外界好奇。王明鉅今晚接受本報訪問時,詳細說明如何透過「按比例分配」的方法完全分配預算,也強調法條本身沒有問題,關鍵在於執行方式。
王明鉅表示,現行財劃法是依據5大指標進行分配,其中,營業額指標權重為30%,自有稅收指標為5%,罰款收入成長率指標為10%,人口指標為10%,面積指標為45%,每個縣市都能計算出這5個指標的具體數值。
王明鉅強調,「把這些錢發完絕對沒問題」,只是執行方式與傳統做法不同,中央想採用公式一次算完,硬要將分母設定為100,分子加總只有99.82,就會導致有0.18(%)無法分配出去;但實際上應該根據法條,先分別計算各項指標數值,再進行加總、分配。
他建議用「分步驟」的方式來計算,方法是先算出每個縣市的實際分數,如新北市為11.79%、台北市30.91%、桃園市9.82%等,再把這些分數除以99.82%當作「分配比例」。
以分配100億為例,新北市計算方式為「11.79%除以99.82%」再乘100億等於11.81億,台北市分到「30.91%除以99.82%」乘以100億等於30.97億,其他縣市以此類推,便能將100億完全分完,不會有剩餘。
王明鉅直言,法條本身沒有錯誤,問題在於執行方式;回到法條來看,每個縣市都有相同的計算基礎和規則,分配基礎是公平的,既然所有數據都算得出來,為什麼不能進行分配?關鍵在於不要拘泥於分母、分子的框架思維。
市府財政局也說明,原本的分配公式以19個縣市為分母,後來因納入離島而調整為22個縣市,若僅依文字敘述直接套用公式,確實無法在一道程序內完成分配,但這只是表面上的計算方式。
只要依照既有比例再增加一道程序、進行二次分配,就不會出現瑕疵,結果一定能算得清楚、分得完整;但若不願意認真執行,不論什麼算法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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