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爭議 卓揆將邀各縣市13日共商解決錯誤

行政院長卓榮泰11日於行政院會表示,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已產生若干不良現象。第一是城鄉失衡;第二是作業時間不足,法案通過後馬上實施,讓中央、地方在編列明年度總預算時,陷入極大困難;第三,計算公式的錯誤,這也是最明顯的問題。因此,行政院將於9月13日邀請各縣市溝通,共同討論解決問題的方法。
卓榮泰說明,行政院在提出覆議案時均曾提過上述《財劃法》修正後的三大問題,3月12日他在立法院報告時也有說明,同時他也特別找出覆議理由書,內容寫得非常詳細、清楚,但非常遺憾的是,倘若當初能依照覆議文內容,讓國會能夠充分討論,也許就會發現錯誤,不把問題遺留到今天。
卓榮泰強調,覆議理由書第3頁提到,《財劃法》修正條文第16條之1第3項第1款規定「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可供分配款項90.5%分配直轄市及縣(市)款項指標及權數之計算,該款序文已定明不含離島」,也就是只有19個縣市;而在同款第1目至第4目及第5目之2所定計算公式中,分母係以「占全部直轄市及縣(市)」,也就是22個縣市來計算,與序文內容矛盾,因此產生「有餘數,但未能分配」狀況。這當初在覆議理由書都寫得清清楚楚,並有圖為證,序文與條文寫的內容,計算是不一樣的,只可惜當時立法院在處理時,可能只注意到表決的數字,沒有看到覆議的文字,而後續表決通過,也讓大家陷入此種困難之中。
卓榮泰提到,10日共有15個地方縣市首長們齊聚,本以為縣市長是要提出合理解方,但提出來的卻是「地方包圍中央」,還說要「放下屠刀」,但「屠刀」就在覆議理由書之中。而今天不是在追究責任,因為錯誤已經發生,如選擇讓錯誤一直下去,將錯就錯,人民的生活就無法獲得政府施政的滿足。卓院長強調,此錯誤社會已有公斷,希望13日的會議能夠開誠布公、誠心誠意解決這項錯誤,才能讓《財劃法》在明年及後續每個年度都有更合理的討論。
最後,卓榮泰強調,解鈴還須繫鈴人,希望大家敞開心胸,解鈴須要繫鈴人和被鈴綁住的人一起來解,他也願意來解,這樣國家才有解、人民才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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