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韓職啦啦隊4年只賺40萬 李多慧曝人生4大危機…來台扭轉黑暗時刻

美濃盜採砂石連環爆 集團性犯案…嫌犯「組織犯罪條例」收押

誰砍的?三大法人止步連9買、轉賣超42億元 台股拉回117點

柯文哲羈押庭法官問了「這一句」 法界研判:會再次交保

北院今天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並要求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右)、應曉薇上午9時先到法警室報到。記者葉信菉/攝影
北院今天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並要求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右)、應曉薇上午9時先到法警室報到。記者葉信菉/攝影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本月5日裁定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二審撤銷裁定,台北地院今重開羈押庭。法官職權審問檢、辯柯在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作證前不與其接觸的意見,法界預測,依法官問案方式,透露柯可能再次交保。

獨任法官許芳瑜的庭訊歷經2個小時後結束,柯、應還押候審室,許芳瑜特別「禮遇」指示柯、應不用拘束,也顯露對柯、應2人的善意。

許芳瑜今天開庭時,針對柯文哲禁止接觸的證人範圍、及最後一天即10月30日交互詰問排審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的檢、辯意見為何。

檢察官認為,應以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的證人及同案被告均須禁止接觸,且時間設定在10月30日距今不到2個月期間,不會是很嚴苛的禁令。

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指出,證據清單上證人有2、300個人,可能要列清冊讓柯文哲閱覽,全部都禁止恐違反比例原則,禁止接觸的範圍,應為法院後續尚未交互詰問的證人包括梁秀菊等14人。

許芳瑜也職權審問柯文哲前次7000萬元交保金的檢、辯意見,不過,法界人認為,法官審理交保金非考量再羈押的重點,吳順民的證詞牽涉貪汙、圖利案情亟須釐清,法官應會在吳順民「被告轉證人」具結證言後,才能消除柯可能串證的疑慮。

法界人士研判,新一份裁定只要具體、明確限定柯文哲未來一段期間禁止接觸的證人、尤其是吳順民,柯可獲得再一次裁定交保。

事實上,整起「柯文哲案」案情涉獵範圍大,審理計畫「最後一棒」是11月4日詰問木可公關公司女會計何璦廷作證,不過,何女證詞僅與同案會計師端木正有關、與柯文哲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案情基本無關。

法界人士從庭審動態研判,許芳瑜鎖定吳順民作證時間點後,再於裁定書界定柯文哲此前禁止接觸的個案證人,一方面可回應二審對「下級審」裁定的質疑,二方面仍可維持柯文哲交保裁定,機率上為高。

柯文哲

延伸閱讀

替李文宗喊冤成撤銷交保理由...柯文哲堅定看法重申:他就是冤獄!

柯文哲又動怒!庭上批檢察官「手段太惡劣」 法院裁定最快今天出爐

檢察官開酸「是陳智菡主動接觸」:沒有要把柯文哲關到死

「寧做曼德拉、不做伍子胥」 柯文哲:人民面對國家機器渺小無力

相關新聞

柯文哲羈押庭法官問了「這一句」 法界研判:會再次交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本月5日裁定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二審撤銷裁定,台北地院今重開羈押庭。法...

法院重開羈押庭!應曉薇三叩首告別老母 哭喊「怕再也見不到媽媽」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本月5日一審裁定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二審撤銷交保裁定...

柯文哲又動怒!庭上批檢察官「手段太惡劣」 法院裁定最快今天出爐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本月5日一審裁定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二審撤銷交保裁定...

替李文宗喊冤成撤銷交保理由...柯文哲堅定看法重申:他就是冤獄!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本月5日一審裁定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二審撤銷交保裁定...

檢察官開酸「是陳智菡主動接觸」:沒有要把柯文哲關到死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本月5日一審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二審撤銷裁定,台北地院今重開羈押庭。檢察官論告對民眾黨以臉書帶風向...

高院撤銷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北院重開羈押庭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入京華城案,台北地院9月5日裁定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但台灣高等法院12日撤銷裁定,台北地院今重開羈押庭,柯、應因撤銷交保裁定「回復」羈押禁見狀態,將先被帶往地下1樓候審室,再押解上法庭開庭。 依通常慣例,柯文哲與應曉薇上午9時向法院報到後,將先被帶到候審室等待,10時再等待法警帶往2樓刑事法庭進行羈押庭的程序。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