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被控接觸證人 檢辯舌戰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以七千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以柯接觸證人身分的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為由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收到抗告書狀已分案。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柯的律師認為法院應釐清證人定義,檢察官表示裁定書白紙黑字,辯護人不應自行解釋。
北檢對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提抗告,北院昨將抗告書狀送交高院,高院分案抽中黎惠萍為受命法官,合議庭審判長為遲中慧、陪席法官陳昭筠,最快今裁定。
北院昨開庭傳喚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木可公司前女員工李婉萱作證,調查侵占、背信案情,柯文哲出庭在周作證後再批檢察官,但於李作證後首度不對證詞評價,被認為受抗告案影響,作風略顯收斂;以往多次旁聽及在庭後向媒體轉述法庭活動的陳智菡,也未現身旁聽席,柯的隨行秘書、綽號「解語花」黃心緗全程旁聽。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表示,柯本月八日交保離開時,還沒拿到裁定書內容,對於裁定書不清楚,且是被動與陳智菡等人同台、同車,柯始料未及,「他不是故意的」,鄭兩度向審判長江俊彥表示歉意。
鄭深元指出,交保裁定中提到不得與「同案證人」接觸,是否僅限於尚未出庭作證完成詰問的證人?像是周榆修這樣的證人,卷內多達二、三百人,以後是否都不能同台、同車?柯是不是要孤立在二、三百人之外,希望釐清。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上周五裁定書已下來了,陳智菡、北市議員陳宥丞是證據清單中的證人,法院裁定是「同案證人」不是「尚未詰問證人」,這是白紙黑字的事,按律師講法,難道柯文哲可以和北市府員工討論京華城案的細節?
林俊廷說,陳智菡曾與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聯繫,陳宥丞曾幫忙提供議會調查小組的資料,所謂「不得與同案證人接觸」就應該包含證據清單中的證人才合理。
江俊彥表示,因為檢方已對交保提出抗告,在裁定結果出來前,又就裁定補充或變更,會讓高院不知道審查的標的是什麼,如果確有再釋明的必要,必要時會再加以更正、撤銷或是另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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