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中超商店員抵押房地產被詐騙千萬 上班族主婦都受害
台中市廖姓男子在去年底時誤信投資詐騙,被周姓貸款掮客騙去抵押房地產,貸款千萬元,層層剋扣費用後,僅剩600多萬元,也被車手拿走,一分不剩,廖被榨乾後才知上當報警,刑事局中打查出另有主婦、上班族受害,被騙走1200萬元,今年分三波收網,帶回周男等25人,依詐欺罪送辦,檢方陸續起訴,周部分已在上月審結,判刑4年10月。
刑事局中打四隊在去年底時清查大額詐欺案件被害人資料,發現年約50多歲的台中市廖姓超商店員,因誤信投資詐騙,因沒錢投資,但名下有房地產,詐團委由周姓貸款掮客(33歲)透過其他貸款掮客,找到王姓金主(59歲)後,抵押廖男房地產,貸出1000萬元。
不過周男先以「服務費」名義,抽取貸款金額20%,與廖男前往郵局提領200萬元,隨後其他經手的貸款掮客,再以紅包、7%處理費、3個月預扣利息等費用,分別拿取10萬元、70萬元及48萬元,剋扣廖男的貸款,再計入代書費用後,廖男僅拿到600多萬元,也被詐團派出的車手領走。
廖男知道上當後才報警,刑事局中打四隊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後,與台中市第二警分局、苗栗縣竹南警分局共辦,查出該團另以相同手法,詐騙苗栗縣王姓上班族、台南市吳姓主婦抵押房地產,分別得手700萬元、500萬元。
檢警在今年1月、4月、8月分三波收網,帶回周姓掮客、王姓金主、車手、地政士等25人,查扣現金、手機、存摺等贓證物,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送辦,其中周遭檢方聲押獲准,其餘涉案人獲2萬元至3萬元交保。
檢方分波陸續偵結起訴,其中周涉案部分,已在今年8月間,遭苗栗地院判刑4年10月、併科罰金30萬元,另名同案掮客,也被判刑4年4月徒刑,併科罰金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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